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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8-12-26
关于做好2018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功能区管委会团(工)委,市(新区)直属相关单位团组织:
根据团中央要求,为全面掌握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发展状况,现就做好2018年度团内基本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清底数,逐级汇总。各领域基层团组织要准确掌握团员、专兼职团干部、基层团(工)委、基层团(总)支部的基本情况,认真填报《2018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见附件),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盖章,扫描成电子版逐级汇总上报。其中,学校领域团组织、团员数量须和教育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校验。团员、团组织或团干部数量与2017年相比出现下降的,应对数据进行具体核实、分析说明,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盖章,扫描成电子版逐级汇总上报。系统团委要做好组织关系梳理,将团统数据与“智慧团建”系统中的组织隶属关系、团费收缴关系相统一,及时将所属各级团组织纳入本系统统计范围。
二、依托系统,同步推进。各级团组织要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将团内信息统计工作和“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团员团干部录入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梳理本地区本系统团组织基本信息,进一步明确组织隶属关系,做到应统必统,两项工作同步推进。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实时更新“智慧团建”系统中团的领导机关的专职和挂职干部基本信息。各级团组织上报的团统数据,应不少于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数据。待条件成熟后,团内统计工作将依托“智慧团建”系统进行。
三、开展自检,做好整改。各地、各系统要高度重视团内统计工作,认真落实任务,加强指导督导。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结合“智慧团建”系统建设、组织关系梳理等工作,对照2018年制定的发展团员计划,对本地区本系统各级团组织团内统计工作开展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要进行组织处理。
各地区各单位请于2019年1月10日下班前将汇总表、对比表的电子版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和加盖团委公章后扫描PDF电子版发送到团市委组宣部邮箱。
联系人:徐耀
联系电话:2280815、2280818(传真)
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
邮箱:zsgqtzxb@163.com
附件:1. 2018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
2. 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
共青团舟山市委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