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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舟
团舟[2018]29号关于在全市团干部中全面开展志愿服务时数提升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8-08-09
关于在全市团干部中全面开展志愿服务时数
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功能区管委会团(工)委,市(新区)直属各单位团组织,各乡镇(街道)团(工)委: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工作和从严治团相关要求,为确保全市各级团干部2018年志愿服务活动时数达到30小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团干部中全面开展志愿服务时数提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7月24日—9月30日
二、参与对象
各县(区)团委全体机关干部(含挂、兼职干部);各功能区管委会团(工)委书记、副书记;市(新区)直属各单位团组织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副书记(含挂、兼职);社区团组织负责人;各级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全体机关干部。
三、工作目标
7月底前,全体团干部注册成为志愿者。8月底前,每名团干部志愿服务时数达到18小时,9月底前达到25小时,年底前达到30小时(以上数据以“志愿汇”平台信用时数为依据)。
团市委将于每月月初通报团干部活动时数完成情况。未完成年底工作目标的团干部及其所属团组织不能参与2018年度市级及以上“两优一先”等荣誉评选。同时,该项工作将纳入全市共青团工作年底考核范围,对未完成情况进行酌情减分。
请各有关单位于7月30日前将《团干部汇总表》(详见附件)报送至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
联系人:张梓杨;联系电话:2280816,电子邮箱:zszyz2280815@163.com。
附件:团干部汇总表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