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为树立青年时代楷模,激励广大青年勤奋学习,锐意进取,热心社会公益,立足本职,建功立业,积极投身我市现代化建设,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贡献青春和力量。
二、主办单位:
中共舟山市委宣传部、舟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舟山市委、舟山市青年联合会、舟山日报社、舟山市广播电视局。
三、评选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1986年8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6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在舟山工作满2年以上的人士。
2、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创新实践、勇于开拓,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3、热爱舟山,踊跃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为舟山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榜样。
4、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廉洁自律,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榜样。
四、评选活动机构
成立第三届“舟山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舟山市青年联合会秘书处,具体负责本届杰出青年评选工作的实施。
主 任:江建国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杜 岩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立群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徐张艳 (团市委书记、市青联主席)
严祖明 (舟山日报社总编)
蒋志伟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 员:孙建军 (团市委副书记)
徐 敏 (团市委副书记)
陈建辉 (市纪委干部室主任)
徐 烈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
汪丽珍 (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邬剑波 (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
来 其 (舟山日报社新闻中心主任)
周 翔 (市广播电视局宣传处处长)
庄继艳 (市青联秘书长)
五、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 筹备部署(8月1日—8月底前)
酝酿组委会成员名单,讨论修订评选章程及评选活动方案,召开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及新闻发布会,发文部署,启动第三届“舟山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二)宣传发动(8月20日—11月底)
通过各级宣传部门、共青团、青联组织以及各新闻媒介、大众传播渠道积极宣传,广泛发动我市广大群众和单位积极关注和参与这项评选活动。
(三)基层单位提名和推荐候选人:(9月初—10月10日前)
采取团体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各县(区)限推4—6名,市直各大系统(含所属各单位)限推1-2名,评选活动同时接受社会知名人士推荐以及有突出贡献的青年自荐,自荐者可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报名或通过舟山共青团网报名,在网上报名后10天内需将资料上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上届曾被推荐参评但未当选者,如符合本届参选条件,可重新推荐,但需重新填报有关资料。
(四)调查初选:(10月11日—10月31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按系统或县(区)与各有关部门及县(区)党委协商,征求意见,召开组委会第二次会议,从中择优选取20名正式候选人。
(五)候选人公示:(11月1日—11月8日)
通过《舟山日报》、中国舟山网、舟山宣传网、舟山党建网、舟山共青团网等媒体将20名候选人及其事迹简介向社会公布,听取社会各界反映。
(六)投票评选:(11月9日—11月30日)
由社会各界100余人及组委会成员组成投票团进行投票。按得分高低评定选出10名第三届“舟山十大杰出青年”和“舟山优秀青年”。投票过程邀请公证部门予以全程监督、公证。投票结束后,现场举行第三届“舟山十大杰出青年”颁奖典礼。
六、实施要求:
1、推荐单位在确定推荐人选时,应着重考虑在行业中业绩突出,并显示出较强竞争力的人选;着重考虑在逆境中靠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并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体现新一代青年精神,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健康向上示范作用的人选。
2、推荐单位推荐2人或2人以上预备人选时,人选不能是同一界别;同一人选不能连续3届推报。
3、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候选人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听取组织、纪检、公安和计生等部门的意见。考察结束后,对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形成约500字的考察推荐意见。
4、推荐候选人材料主要为:①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②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字数2000字左右;③候选人详细宣传材料,字数不限,以报告文学或人物专访形式撰写;(供媒体报道或编发宣传材料用)④候选人简要事迹介绍,300字左右。
5、推荐人选需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4张,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至少2张(一式一张)。
6、各推荐单位要在2004年10月10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荐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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